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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美华参加全市“镇财市管”业务培训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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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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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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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
何美华参加全市“镇财市管”业务培训会 |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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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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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08-09-01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审核程序 |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描述 |
我市召开“镇财市管”业务培训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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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08年09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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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召开“镇财市管”业务培训会。市长何美华出席会议并强调,“镇财市管”工作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制度性改革,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系,形成改革合力。 会议回顾总结了我市“镇财市管”改革运行情况,分析了此项改革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各镇街主要负责人相互交流了一些好的做法,并就强化镇街财政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有效保障基层政权运转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合理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镇财市管”即在市、镇街利益分配、镇一级财政法律地位、资金所有权与使用权、财务审批权、独立核算主体、债权债务关系等六个不变的前提下,对镇街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收入统管、指标统核、工资统发”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市财政监管镇街财政收支,做到所有权、核算权、使用权与管理监督权相分离。此项改革从2006年1月开始在我市试点,到2006年9月全面铺开。通过两年多的实行,进一步健全了市与镇街的财政体制,增强了镇街理财观念,规范了镇街财政收支行为,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了镇街的债务风险,促进了镇街财政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据统计,全市镇街负债总额已从2004年的15.68亿元,减至目前的3.62亿元。 何美华指出,“镇财市管”,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我国乡镇财政面临困难的背景下,提出的一项重大的制度性改革。近两年来,我市结合实际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此项改革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坚定改革的方向,将“镇财市管”工作引向深入。 何美华强调,各镇街党政“一把手”要加强领导、规范管理,理顺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发动班子成员参与到预算编制工作中来,形成一个良好的改革氛围。财政部门要深入研究“如何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要坚持“管住但不管死”的原则,加强与镇街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支出转嫁行为,全力推进改革;人大、政协、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巩固改革取得的成效。 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英豪主持,市领导葛国庆、楼林忠、颜新香等出席会议。人劳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沈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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