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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纪要(2003年4月--2007年2月)

3月18日,市政府召开第17次常务会议。市长吴蔚荣,副市长宋英豪、王清池、骆亘、王奎明、朱江龙、郑建余、贾军,市长助理颜新香、刘峻,市政府顾问陆立军,市政府调研员方浩楠,人武部部长陈章勇,市府办主任季金甫出席会议。市府办副主任张庆奇、陈余良、虞秀军、叶国江、朱峻文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市长吴蔚荣主持。

会议共讨论了3项议题,现将会议形成的主要意见纪要如下:

一、关于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问题。会议认为,制定实施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对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维护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促进小商品市场的繁荣发展至关重要。《义乌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章制定,较为完善。会议原则通过提交讨论的《义乌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颁布实施。

二、关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问题。会议认为,制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防治地质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十分必要。义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前期准备比较充分,内容较为完善。会议要求:(一)在指导原则上,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二)在防治措施上,要强调综合治理,切实减少人为因素对自然的破坏;(三)在经费投入上,要着眼长远,舍得投入。会议原则通过提交讨论的《浙江省义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20年)》,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关于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与发展规划问题。会议认为,编制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对于我市建设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以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十分必要。会议要求,规划编制要结合义乌产业特色,突出科技的先进性,更好地发挥科技进步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会议原则通过提交讨论的《浙江省义乌市创建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与发展规划(送审稿)》,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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