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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2003年4月--2007年2月)

6月30日,市政府召开第12次常务会议。市长吴蔚荣,副市长宋英豪、骆亘、王奎明、葛国庆、张正希、郑建余,市长助理颜新香、王宏刚,市政府调研员方浩楠,市府办主任季金甫出席会议。市府办副主任楼章能、张庆奇、虞秀军、朱竣文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市长吴蔚荣主持。

会议共讨论了4项议题,现将会议形成的主要意见纪要如下:

一、关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审批项目清理问题。会议听取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和审批项目清理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是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非常重要。会议原则同意汇报的实施建议。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协调,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要组织人员按政策法规再对照,于7月15日前针对废止的条款提出具体意见,16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积极稳妥推进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好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强调:(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各镇(街)、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法,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二)深化改革,注重创新。各镇(街)、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减少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要强化管理职责,注重管理方式和体制创新,努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在行使权力时,要坚持“先合法性,后合理性”,做到实体和程序并重;要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更要强化内部层级监督;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四)狠抓落实,平稳过渡。各镇(街)、各部门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这个目标,制定科学规划,落实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形象。

二、关于水文事业发展规划问题。会议认为,水文事业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事业。制订出台《义乌市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对于防汛防旱,合理开发、利用和管理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十分必要。会议原则同意提交讨论的《关于要求审批〈义乌市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的请示》。

三、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若干意见问题。会议认为,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台《森林防火工作若干意见》是保护森林资源,实现生态良好发展,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生态义乌的一项重要举措。会议原则通过提交讨论的《关于森林防火工作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

四、关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问题。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在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制订出台《义乌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是对原有国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措施的一个有益的必要的补充和完善,是坚持“管理出大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非常必要。会议原则通过提交讨论的《义乌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会议要求:(一)市审计局会同财政部门、法制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政府令文件形式下发;(二)该办法出台后,抓紧制订相关配套审计办法,逐步完善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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