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
首 页| 了解义乌|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直通政府| 采购招标|
  
○当前位置:首页 > 市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会议纪要
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2003年4月--2007年2月)

8月22日,市政府召开第6次常务会议。市长吴蔚荣,副市长宋英豪、王清池、骆亘、马奇、王奎明、朱江龙,市长助理颜新香,人武部政委余绍国,市政府调研员方浩楠,市府办主任季金甫出席会议。市府办副主任赵国荣、刘榕政、陈余良、虞秀军、叶国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市长吴蔚荣主持。

会议共讨论了4项议题,现将会议形成的主要意见纪要如下:

一、关于特殊岗位(人才)实施年薪制问题。会议认为,出台特殊岗位(人才)实施年薪制的暂行办法,是我市加快引进高级人才,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的需要。会议原则通过人劳局提交讨论的《义乌市特殊岗位(人才)实施年薪制的暂行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颁布实施。

二、关于城北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问题。会议认为,制订城北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进一步深化,有利于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会议原则通过建设局提交讨论的《义乌市城北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三、关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问题。会议认为,出台义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也是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必然要求。会议要求:(一)规划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和建设并举;(二)要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旦确定,就要不折不扣执行。会议原则同意建设局提交讨论的《义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四、关于调整提高城区污水处理费、原水价格和自来水价格问题。会议认为,我市城市用水价格自1998年调整以来,已有5年时间未作调整,与周边县(市)相比,现行的价格明显偏低,调整提高城区用水价格势在必行。鉴于调整提高城区用水价格,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居民生活和生产经营,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在方案出台前作了大量调研,听取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力求使调整方案既符合我市实际,又不超越居民承受能力。会议认为,调整方案基本可行,条件适时。会议要求:(一)以后继续适时调整水价,使我市的城市用水价格始终保持一个较合理的水平;(二)水价调整实施前要做好对居民和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会议同意发展计划局提交讨论的城区污水处理费、原水价格和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报金华市物价局批准后实施。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0506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