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2003年4月--2007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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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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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科室) |
市府办 |
| 信息名称 |
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2003年4月--2007年2月) |
| 关键词 |
文秘工作 会议 纪要 |
| 文件编号 |
义政办〔2003〕100号 |
公开日期 |
2003-07-30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审核程序 |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描述 |
会议共讨论了关于义乌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问题等6项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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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03年0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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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市政府召开第4次常务会议。市长吴蔚荣,副市长宋英豪、王清池、骆亘、邓联朋、马奇、王奎明、葛国庆,市长助理颜新香,市政府顾问陆立军,市政府调研员陈金奶、方浩楠,市府办主任季金甫出席会议。市府办副主任赵国荣、楼章能、刘榕政、张庆奇、陈余良、虞秀军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市长吴蔚荣主持。 会议共讨论了6项议题,现将会议形成的主要意见纪要如下: 一、关于义乌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问题。会议认为,为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更好地配合“崇尚文明、告别陋习”活动,促进创建工作,出台义乌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很有必要。会议原则通过提交讨论的《义乌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会议要求市府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 二、关于城区住宅用地标定地价问题。会议认为,制定城区住宅用地标定地价,对于规范和完善地价管理体系,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一)实行定期确定公布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公布一次;(二)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三)工业、商服等其它用地的标定地价,要抓紧测算出台。会议原则通过提交讨论的《义乌市城区住宅用地标定地价(讨论稿)》,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 三、关于义乌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问题。会议认为,出台义乌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既符合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也有利于加强城市近期建设的指导,确保城市近期建设有序进行。会议原则通过提交讨论的《义乌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会议要求建设局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规划和建设管理问题。会议认为,针对当前我市公墓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迫切要求加强公墓规划和建设管理,以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会议要求:(一)“一体两翼”规划范围内不再扩建村级公墓;(二)市级公墓建设要实行市场化运作。会议原则通过提交讨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规划和建设管理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 五、关于修订完善城镇退伍安置工作意见问题。会议认为,为适应新形势,妥善做好城镇退伍安置工作,修订完善城镇退伍安置工作意见很有必要。会议原则通过提交讨论的《关于修订完善城镇退伍安置工作意见的请示》。会议要求民政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六、关于开除陈云龙公职问题。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开除陈云龙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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