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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此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力争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道路:县乡道路,山区公路,事故多发的村道路等。

重点整治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客运车辆,摩托车。

重点整治违法行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站外组客,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

三、整治时间

20088202008930

四、组织机构和活动形式

()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组成整治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的整治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二)工作形式

分为全市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全市性活动由各职能部门组织。主要有:

活动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超员

公安局

农业局

非法营运、客运车站外组客

交通局、综合执法局

公安局

危险路段整治

交通局

公安局

学生接送车的整治

教育局

公安局、交通局

工程车的整治

公安局

建设局、交通局

区域性活动由各镇(街)、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开展好本次整治活动摆在更重要的位置,拿出更大的精力,抓紧抓实抓好,为建设平安和谐的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二)切实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为“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要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开设栏目,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对严重违法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以强化群众的安全意识,规范群众的安全行为。

(三)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整治期间,各单位要确定专人为信息报送员,每月20日之前向市安办报送整治工作的相关信息,920之前做好本单位的整治工作总结。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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