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四日
义乌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完成省政府“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08—2010)目标,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2008]7号)要求,特制定义乌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要求,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环保工作体制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文化创新,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今后三年的努力,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和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本上解决义乌江水环境污染问题,交接断面水质达到省市考核要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1%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以上。
(二)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2%以上,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大于310天/年。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比例大于70%。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
(三)工业污染防治。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飞行监测”达标率达80%以上;基本完成经济开发区、义乌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完成6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四)城乡污水、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置。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置。
(五)农业面源和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26万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面积达到1.5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7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5%;提升标准农田总体地力,确保土地退化指数小于15;积极开展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创建,示范区内农田土壤重度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10%,中、轻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中占90%以上污染负荷的企业全面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上传率、准确率均达90%以上;环境监测机构、执法监察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七)生态保护和修复。完成52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提高森林生态防护、水源涵养等多种功能,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全市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平方公里;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率达80%以上,创建绿色矿山1座以上;完成4.01万平方米国省道边坡复绿,“青山白化”治理率达90%以上,“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70%以上。
(八)生态市建设。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建立健全生态市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改善环境质量
1、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制止乱砍滥伐,严禁烧烤、乱扔烟蒂等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露营、野餐、旅游等游乐活动,确保八都水库群、柏峰水库、卫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100%,到2010年底,岩口水库、长堰水库创建成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
2、深入推进全市水环境污染整治。对主要骨干河道开展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生态护岸等综合治理,组织实施一批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到2010年底,确保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2%以上,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积极推进溪沟池塘污染整治,实现每村有一洁净池塘目标,建立全市水库、溪、河、沟、池塘等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努力恢复溪沟池塘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3、加快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程。到2010年,建立完善的机动车尾气监测体系,在机动车销售、上牌、年检、维修、淘汰等各个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和防治措施;全市范围经营油品的所有单位和加油站要添加高品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添加剂;大力发展公交事业,限期淘汰尾气排放达不到欧I标准的公交车,新增公交车辆全部达到欧III标准;建成机动车尾气监测中心。
4、继续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禁燃区”。探索热电联供机制、加快实施区块集中供热项目,及时淘汰落后燃煤锅炉;加强建筑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城市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城区禁鸣喇叭、禁燃烟花爆竹规定。
5、加强放射源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及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
(二)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6、加大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环境执法,深化印染、造纸、电镀、食品酿造、医药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加强环境监管,完善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区域的巡查、检查制度,增加监督检查和监测频次。进一步完善企业治污设施,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对超总量排污的单位,依法实施限产、停产。
7、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理顺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体制,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批小建大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
8、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工业循环经济“4121示范工程”,在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培育扶持50-100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推广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
9、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在企业上市环保核查、评优创先、项目审批等方面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各项产业政策,认真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关,积极发展低能耗、低污染、少排放的工业企业项目。
(三)加强城乡污水、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置
10、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2008年,全面完成佛堂、大陈、江东、稠江、后宅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其中,污水截污纳管率2009年达60%以上,2010年达80%。2010年,完成苏溪、义亭、赤岸污水处理厂建设并实现污水截污纳管率60%以上。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配套脱氮除磷设施和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2008年,完成水处理中心脱氮除磷工程。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污水排放稳定达标,2008年COD去除量达3600吨以上。
11、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处理设施全面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设,推进垃圾处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强化监管,严禁乱倒乱烧垃圾。至2010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
12、构建较为完善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置,2008年底建成市污泥无害化处置中心。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取缔垃圾猪,实现餐厨垃圾综合利用。
(四)加强农业面源和土壤污染防治
13、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散养密集区饲养量。积极推进畜牧业布局调整,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广农牧结合、林牧结合、人工湿地及循环利用等生态养殖模式。强化规模化养殖场监管工作,实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2008年完成20家、2009年完成40家,2010年全面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
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面推广水域无投饲清洁养殖模式。禁止水库、池塘承包养殖。至2010年底,在市属水库全面实施无投饲清洁养殖的基础上,镇(街)属及农村集体所属水域实施面积2008年达5000亩,2009年累积达8000亩,2010年累积达10000亩。确保无投饲清洁养殖面积占全市水产养殖面积的60%以上。
14、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鼓励开发使用精制有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做好秸杆综合利用工作。到201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15、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临近的镇街和行政村,要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实现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农村,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湿地、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绩效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及运行效果。
(五)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6、健全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污染物增量、减量、变量等“三量”台账。全面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任务。
17、加快建设现代化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加强环境监控中心的技术和装备建设,强化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环境统计、总量核算和环境科研等方面的作用。
18、加大农业农村污染监管监测力度,规范畜禽养殖废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验收监测、日常抽样监测制度;吴溪、铜溪、航慈溪等主要溪流纳入水质常规监测范围;加强土壤、主要农产品基地的环境质量监测。
19、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预警预测系统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及信息传输系统。加强环境应急装备建设,不断强化应急技术储备。
(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市建设
20、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调查档案、监测和修复制度。加强对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保护,鼓励农户减少土地抛荒、多种植湿地作用显著的水稻等作物,构建农业湿地屏障。提升标准农田总体地力,强化农田土壤重点污染区的治理和修复,做好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工作,示范区内农田土壤重度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10%,中、轻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左右。到2010年,确保全市土地退化指数小于15。
21、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备用金制度和“以奖代补”制度,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程,最大限度减轻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特别是露天开采矿山的边坡整治和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到2010年,创建绿色矿山1座以上。
22、积极开展交通干线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和弃土方治理,公路两侧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到2010年,力争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交通长廊。继续开展“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全面推行生态葬法。
23、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建设。逐步建立起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城市生态系统,把义乌打造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城市与森林水乳交融、城市与农村交辉相映”的“绿色义乌”,努力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
24、广泛开展社会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完成创建绿色企业5家、各级绿色社区10个、各级绿色学校10所、绿色医院1家、绿色饭店2座、各级绿色家庭50户,开展保护母亲河系列活动,建立多层次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面。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生态创建机制,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5、深入开展区域性生态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村、绿色村庄、生态街道创建活动,深化优美乡镇、生态市建设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生态创建实效,严把生态创建考核验收关。到2010年,全市农村基本完成新一轮绿化任务,建成义乌市级绿化示范村320个以上、省级绿化示范村20个以上、累计50%左右的行政村创建成为生态村、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成立“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对实施本行政区域“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以落实环境整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抓手,完善考核机制,把“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工作纳入“双百”考核。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各类环保基础设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重点环保工程项目资金需要。财政预算安排要加大对重点环保工程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参加环保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规划各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水、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集中处理等环保设施。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确保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达标率达到要求。
(三)加大政策引导,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治理、改造、搬迁、转产或关闭。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及投资政策,进一步完善鼓励环保型产品开发、有机肥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科学安排、整合政策资源,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在环境治理、生态建设方面的引导作用。
(四)强化环境法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依法监管环境、依法保护生态、依法治理污染。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采取“飞行监测”等突击性的执法方式。通过挂牌督办、事后督察、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生态环保工作。
(五)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环保专业化水平。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力量在环保科研中的作用,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环保科技创新,着力提高污染治理与防治技术及其产业化水平。重点推广电镀印染废水回用、污泥处置、水煤浆锅炉、养殖业排泄物处置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深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改革,以资源综合利用、环保科技咨询、环保“第三方治理”为重点,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专业性公司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基本理念,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教育,广泛普及生态环保基本知识。建设一批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深入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将环境保护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确立正确政绩观,自觉履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职责。深入开展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形成崇尚自然、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附件:
1、《义乌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指标数据说明;
2、第一批省、市级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
3、2008—2010年全市生态环保重点工程。
附件1:
义乌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指标数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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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指标项 |
指标值
(无特别说明,指标为2010年底) |
确定依据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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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污染物减排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1%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以上。 |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及新“811”行动中浙江省、金华市所要求必须完成的指标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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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质量 |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2%以上,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 |
省811所确定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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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大于310天/年 |
生态市建设所需达到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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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比例大于70%。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 |
省811所确定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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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业污染防治 |
“飞行监测”达标率达80%以上 |
省811所确定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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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6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
经发、环保部门拟定的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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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乡污水、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置 |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
省811要求60%,生态市指标要求8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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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
《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06〕43号)。省811要求全省达到1/3的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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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
生态市指标90%以上,省811要求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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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
省811要求72%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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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
省811所确定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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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业面源和土壤污染防治 |
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
省811所确定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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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26万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面积达到1.5万 |
金华811目标责任书分别为40万亩和10万亩(由3月初义乌农业局反馈的,在6月义乌811征求意见时农业局改为26万亩和1.5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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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土地退化指数小于15,,示范区内农田土壤重度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10%,中、轻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左右 |
省811所确定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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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上传率、准确率均达90%以上 |
省811所确定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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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态保护和修复 |
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 |
省811要求达60%以上,义乌实际最多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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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平方公里;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率达80%以上,创建绿色矿山1以上;完成4.01万平方米国省道边坡复绿,“青山白化”治理率达90%以上,“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70%以上 |
省、金华811指标要求及根据义乌实际能达到的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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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第10条 |
确保2008年COD去除量在3600吨以上 |
2008年减排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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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第11条 |
至2010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 |
省811所确定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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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第13条 |
2008年完成20家、2009年完成40家,2010年全面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 |
农业局养殖场治理计划安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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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达5000亩,2009年累积达8000亩,2010年累积达10000亩,确保无投饲清洁养殖面积占全市水产养殖面积的60%以上 |
水务局实施清水养殖计划安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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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第14条 |
到201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
省811所确定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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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第21条 |
到2010年,创建绿色矿山1座以上 |
金华811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2座,义乌国土局认为创建绿色矿山需要诸多条件,目前义乌正在开采的矿山不多,创建难度不具备,因为确定为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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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第24条 |
完成创建绿色企业5家、各级绿色社区10个、各级绿色学校10所、绿色医院1家、绿色饭店2座、各级绿色家庭50户 |
根据生态办反馈确定的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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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第25条 |
义乌市级绿化示范村320个以上、省级绿化示范村20个以上 |
《关于实施绿色村庄工程全面提升村庄绿化水平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7〕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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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第1项 |
到2010年,流域各断面水质总体达到4类功能要求,其中3类功能符合率全流域大于50%。 |
省新811所确定的指标,需按时“摘帽”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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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第19项 |
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 |
《义乌市城市天然气利用规划》及国资公司反馈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