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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手足口病呈高发状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重要批示,要求各镇街、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大防控力度。我市及时成立了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对镇街及有关部门落实防控责任,各镇街及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

截止6月29日,全市累计报告手足口病病例652例,检出EV71阳性3例,危重病例一例,得到了及时救治,无死亡病例。然而七、八月是手足口病高发季节,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政府目前已启动《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Ⅱ级响应,省卫生厅发布了手足口病橙色预警。虽然当前我市手足口病发病数较前有所下降,但由于我市流动人口多,防控工作时刻不能松懈,现就有关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配合,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使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手足口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制度

卫生部门及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卫生部、卫生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范各项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准确掌握诊断标准,完善审核制度,防止出现手足口病漏报、误报、迟报等现象。

三、广泛开展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宣传、卫生、教育部门要紧密配合,通过各种宣传途径,普及手足口病防控知识,让广大群众尤其是学生家长更多地了解手足口病,提高防病能力。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滚动字幕、专家访谈、知识介绍等形式,广泛宣传手足口病的防控知识,重点宣传3岁以下幼儿易感染手足口病的特点,提高公众对手足口病的认识水平和防病能力。

各镇街要组织公共卫生专干、联络员和社区责任医生,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通过组织讲座、专题报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的普及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有3岁以下幼儿的家庭进行宣传走访,特别是要加强外来儿童的宣传走访工作,做到进户到人,引导提醒家长一旦发现孩子生病要及时送往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开展治疗;要认真落实手足口病居家隔离轻症患者的社区责任医生随访制度。

四、切实做好患者的救治工作

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救治,将其作为工作重点,尽最大努力救治危重病人,力争不出现死亡病例。

(一)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医护人员手足口病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案的培训学习,提高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能力。

(二)确保患儿及时得到住院治疗。凡符合住院标准的患儿一律到定点医院即中心医院进行归口住院治疗,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患儿要先救治,再落实相关医疗救助措施。

(三)全力救治重症患儿。手足口病是一种可防可控的儿童常见病,大部分病人症状较轻,休息7—10天后可自愈。但是极少数病人特别是3岁以下的幼儿机体免疫力差,低出生体重、早产儿、非母乳喂养或母乳喂养不足及营养不良的儿童,易发生危重症状甚至出现并发症导致死亡。因此医护人员要密切注意早期危重症状的识别,发现患儿出现异常症状要立即送中心医院感染科住院治疗,对危重患儿必须请省级专家会诊。

五、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督促检查,继续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对未按省、市政府要求开展防控工作,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蔓延、延误治疗和救治不力导致患儿死亡的,视情节追究职能部门、医疗机构的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近期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请各有关部门做好迎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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