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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民政局)

为进一步探索社会化养老新途径,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促进老年福利事业发展,推进“和谐义乌”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义政办发〔200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城区各街道推行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居家养老社会化养老新方式。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爱、服务老年人为出发点,努力通过完善组织网络,优化服务内涵,整合社会资源,发展志愿服务,探索完善新时期为老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

(二)基本原则。坚持循序渐进、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政府主导与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生活照料网络,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使居家老人能获得生活上的照料和便利、精神上的关爱和慰藉。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实现城区50%以上的社区实现居家养老。具体目标是:

1、保障特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对辖区内的特困职工老人、特困残疾老人、低保老人、优抚对象等服务对象,视不同情况给予提供福利性服务,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2、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对一般老年人,逐步完善政府主导、社区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为老服务机构,通过整合政府、社会各类服务资源,采取专业服务队伍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推行定点服务与挂钩结对服务等各种形式的服务,使广大老年人得到更为实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主要内容。居家养老的主要内容是在社区服务的基础上,以生活照料为主要工作,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各种生活上的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工作组织。建立市、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工作组织。市一级建立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街道要对应成立各自的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各社区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落实本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二)完善服务机构。各街道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的领导、管理和指导工作;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为本社区老年人需求提供服务和信息联络,并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协调服务实体提供多种服务。

(三)探索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方式。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通过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和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记分卡等形式,积极探索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和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四)规范管理

1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实现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制订奖惩措施,实现规范服务。

2、签订居家养老协议书。对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由老人、老人家属、社区养老服务站三方签订居家养老协议,明确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和职责权利关系。

(五)落实保障措施。

1、落实资金保障。居家养老建设工作经费以社区自筹、街道划拨、财政补助为主,市财政给予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万元补助。各街道、社区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进入,确保资金落实。

2、落实场地保障。从2007年底开始,我市已经在稠城街道词林社区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到2008年底,我市计划完成城区7个社区居家养老建设工作(稠城3个、江东2个、北苑1个、稠江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内设有食堂、“日托”休息室和文化娱乐室,“日托”休息室要有床位和躺椅。

3、落实人员保障。为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2名临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镇街保障。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民间组织、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要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同时,积极引导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居家养老工作是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建设“和谐义乌”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工作的领导,积极与发展现代社区服务业相结合,全面落实组织、人员、场地、经费各项保障,努力推进居家养老工作。

(二)突出重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是摸清老年人的需求,应抓好网点建设和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努力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实惠的服务。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现有为老服务设施的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切实整合为老服务资源,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提倡规模经营,努力满足老年人最需要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配餐、送餐等服务需求。

(三)形成合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市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各街道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终有总结;对市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抓好督查落实;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分析解决问题,确保全市居家养老工作稳步推进。市财政局要积极为居家养老工作安排落实必要的经费。市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配合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各街道、社区要认真抓好具体落实工作,确保居家养老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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