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研究决定,刘培茹同志任占比例主任科员;施景山等3位同志任占比例副主任科员。具体名单如下:
占比例主任科员
发 改 局: 刘培茹
占比例副主任科员
市 府 办: 施景山 朱 彤
卫 生 局: 陈永生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