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
你们联合提交的《关于要求印发<义乌市市域地名总体规划>的请示》(义发改〔2008〕128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义乌市市域地名总体规划》。请强化规划管理,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