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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8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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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330782-000-010200-200804-001 |
责任部门(科室) |
市府办农村科 |
| 信息名称 |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8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
| 关键词 |
农业 粮食生产 通知 |
| 文件编号 |
义政发〔2008〕31号 |
公开日期 |
2008-04-08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审核程序 |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描述 |
抓好2008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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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08年04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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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2008年我市粮食生产按照“强化责任、稳定面积,加大投入、保障收益,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创新机制、增强活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确保全年播种面积25.5万亩,总产量10.5万吨以上。为顺利完成今年粮食生产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种粮直接补贴力度 (一)实行早稻普惠制补贴。对早稻种植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50元的直接补贴。 (二)提高规模种植补贴标准。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60元的直接补贴;对连片种植旱杂粮50亩(含)以上的旱粮示范畈,按实际示范面积给予每亩50元的直接补贴。 (三)实行良种补贴。对种植市定水稻主导品种的农户,给予每亩10元的良种补贴,按照“确定基数、指标控制”的原则,根据农户购种与实际种植面积相挂钩的办法,将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户。 (四)实行农资补贴。在当前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总体攀升的情况下,为适当降低农民种粮成本,对粮食播种面积在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给予每亩50元的农资补助。 二、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 加大水稻直播技术、强化栽培技术、统防统治技术、单季晚稻“五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力争全年推广水稻强化栽培技术5.5万亩、单季晚稻“五改”技术9万亩、测土配方施肥15万亩,努力提高单产,力争到2010年使我市单季晚稻平均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 (一)做好省单季晚稻“双百工程”的实施工作,开展“优质高产示范”活动,凡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村,都选择1户种粮技术较好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并对示范户给予免费提供良种等扶持。 (二)对推行各项先进适用技术的连片示范畈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给连片100亩以上示范畈提供统一植保统防、机插、测土配方施肥、强化栽培等技术服务的组织,市财政给予每亩40元的服务费补贴。 (三)全面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和水稻强化栽培技术竞赛活动,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设优胜示范畈一、二、三等奖各2、3、5个,奖金各5000元、3000元、2000元。 (四)加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点抓好水稻黑条矮缩病、条纹叶枯病、褐飞虱、稻纵卷叶螟等重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 三、大力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进程 (一)进一步完善购机补助政策。继续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分级扶持、包干使用”和“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按照现代农业扶持政策,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内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 (二)实行粮食生产农机作业补贴。大力推广应用水稻育秧、插秧机械化技术,对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实行补贴,对连片50亩以上的机插示范畈给予每亩80元的补贴。 四、加强耕地保护,培肥地力 (一)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加快标准农田建设步伐,组织实施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和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重点支持种粮大户改善生产条件。 (二)加强沃土工程建设,采取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高标准农田地力。对连片50亩以上绿肥示范畈、施用有机肥示范畈,每亩补贴50元;对连片50亩以上的早稻秸秆还田示范畈,每亩补贴20元;对本年度新增农田综合培肥示范点,每个点一次补贴3000元的土壤取样及检测费用。 五、积极促进粮食规模生产 (一)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大力扶持发展种粮大户,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对当年新增连片规模流转土地在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给予流出户每亩200元的补助。 (二)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快培育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广泛开展专业化全程服务。大力鼓励代种、代管、代收等粮食生产过程的分工合作。支持种粮大户开展粮食加工、销售,探索建立种粮成本、收益与政策扶持联动的长效机制,确保粮农获得合理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六、全面实行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 将水稻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必保品种,保险对象为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保障范围为台风、暴风暴雨、洪水等灾害;保险金额为每亩400元,保险费为每亩20元,其中财政给予75%的保费补助。 七、继续实行稻谷最低价收购政策,适当提高订单储备粮收购价补贴标准 继续执行国家出台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不低于77元、中晚籼稻不低于79元、粳稻不低于82元。储备轮换所需的稻谷市内收购部分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种粮大户签订订单,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储备粮收购价补贴除省里每50公斤9元外,市财政将给予一定的配套。收储企业须向市财政提供享受价外补贴政策农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清册。继续实行“订单粮食”预购定金政策。 八、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不减少的要求,落实好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细化考核办法,将责任分解到村,将种植任务落实到户。 (二)做好服务。市农业、财政、发改、水务、国土、供销、工商、气象、金融、保险等部门要进一步树立粮食生产的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服务于全市粮食生产。全面落实责任农技员制度,广大农技干部要结合产业创新大讨论活动,切实转变作风,深入粮食生产的第一线,帮助农户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形成粮食生产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监管。继续开展粮食生产先进镇街、村、户等评选活动。开展“绿剑执法”和“红盾护农”行动,加大农资价格质量监管力度。各镇街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全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开展耕地抛荒大检查,凡查出连片抛荒10亩以上的,对相应镇街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责任制考核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接通知后,要迅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资金筹措和管理,做好宣传和服务,引导帮助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以上补助政策含上级补助资金。 附件: 义乌市2008年粮食生产有关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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