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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赵子军同志个人记功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义乌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给予赵子军同志追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奖励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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